答复
-
“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个天大的笑话
我是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阜山镇阎家村村民于淑敏著作权保护。 我于2003年通过村里拍卖土地,拍得阎家村河南岸一片土地30年期限,村书记杨少成,村委主任李万光明确土地面积:南至大坝南边,北至河流著作权保护。当时阜山镇政府在我这片土地规划种棵树,并提供了600棵树苗。我响应政府号召将这片地种上树,镇政府领导村委来参观视察,口头表扬了我。 2019年10月2日,自称河道管理处人员找到我通知我要清理河道,让我砍树著作权保护。我与之交谈:我这片地为30年期限,还没到期,是如何补偿?...
-
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若何处置?
案件回忆:老李家住安徽阜阳市的下面一个村子,他在自家宅基地有一处二层小楼,跟着城市开展迅猛,房屋拆迁随之而来依申请公开。拆迁方起头大面积开展拆迁工做,然而只要拆迁通知布告罢了,迟迟未发布拆迁安设抵偿计划公开,也未申明房屋拆迁后,若何赐与安设或者货币抵偿。拆迁方天天来到老李家挽劝搬家,但一提到若何抵偿之时,拆迁方以各类口头许诺,此种行为让诚恳巴交的老李心神不宁,迟迟同意签协议。 老李经常看关于拆迁方面的法令文章后,晓得了能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