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天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家存款,运营小额贷款营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贸工局。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应为境内的天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此中更大股东应为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县的天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贸工局。有立功记录和不良信誉记录者,不得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 境内企业法人做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贸工局,应契合以下前提: (一)在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注销注册贸工局,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