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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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38证券简称:深水规院公告编号:2024-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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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收到人民币4,740.00万元的政府补助款,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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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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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南方希望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和其一致行动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6,242,5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3%。其中:南方希望持有173,891,5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4%;新希望集团持有2,350,973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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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证券简称:深圳燃气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067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60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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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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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11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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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四川省 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四川省 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