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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
深公交(通)〔2022〕248号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现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对货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