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
-
《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
8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首部地方《应急条例》。未来,遇到重大疫情时,如果不配合隔离要吃罚单。根据《应急条例》规定,在出现拒不提供、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个...
-
保护“吹哨人”!深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开征集意见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民可以通过公共卫生热线等多种方式进行反映。记者昨日从市卫健委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向市民征集意见,力图从制度上查漏补缺,帮助我们更好应对未来的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深圳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共卫生热线等多种方式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信息,举报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对于“吹哨人”,有关部门有义务保护好他们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追究法...
-
深圳将立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据悉,《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称《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纳入立法计划。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当年拟提请审议项目有30项,其中拟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0项,包括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有10项,包括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等。记者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各城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一次大考,《立法工作计划》聚焦社会稳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