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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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出台防洪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通讯员纪甜一、敖琼)6月1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近期施行的《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提出“头顶塘堰”等小型水利工程要落实防洪责任,填补监管空白,确保防洪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咸宁地处长江中游南岸,是我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洪涝灾害频发多发,既有江河湖泊防汛,又有水库防汛,还要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等,防洪任务十分繁重。 该暂行办法共10章41条,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