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量刑应当综合立功嫌疑人做案年龄、做案手段、场合、危害后果、涉案金额等确定深圳偷盗案辩解词。
法令根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盗功】偷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偷盗、入户偷盗、照顾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出格庞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深圳偷盗案辩解词。
关于打点偷盗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偷盗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庞大”、“数额出格庞大”深圳偷盗案辩解词。
各省、自治区、曲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能够按照当地区经济开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当地区施行的详细数额尺度,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批准深圳偷盗案辩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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