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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

小鹏 企业服务 2019-11-06 11:21:27 10475 0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是指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范围变更、开办资金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以及由变更事项引起的章程变更。

申请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会议纪要;

2.变更登记申请表;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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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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