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月月初
深圳的新交规就开始实施了
相信小伙伴们对这个新规都不陌生
但是今天还要告诉大家个消息
11月21日起
深圳交通违法行为分档处罚具体执行标准
正式实施了
其中,包括了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等5类行为的处罚规定和说明
今天要和大家重点讲的
就是有关于电动车的那些事儿
电动车有以下行为会受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0元
① 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②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1000元
①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②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2000元
①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②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判断标准
酒后驾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情形1: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逆行的:罚款300元
情形2:骑电动自行车在限行区域行驶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罚款2000元
附:对外卖、快递行业骑手当月内交通违法的处罚
1次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1天;
2次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2天;
3次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5天;
4次及以上:由企业将骑手纳入黑名单停驶1年
情形1
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相关处罚
物业管理企业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条,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情形2
电动车用户未将电动车停放到安全地点
相关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情形3
过失引起电动车火灾的
相关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了解完以上相关处罚信息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在深圳
哪些地方是
限行电动自行车的
深圳这些道路电动自行车限行
1.深南严管示范路
严管时间段
9月1日起,每日0时至24时
严管路段
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段)
严管对象
禁止摩托车、电动力二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
注: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不在禁行范围内。
不在禁行范围内的车辆
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从事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所使用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也同样禁行,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
深圳各区这些道路电动自行车限行
限行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天0时至24时
限制路段 (滑动查看,点击可查看大图)
不受限制行驶措施的车辆
对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外卖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最后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要
如何正确骑和使用电动车呢
电动自行车购买和使用提示
购买提示
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认准新国标标准:
即具有脚踏功能 、最高时速25km/h 、产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图例
图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使用提示
1.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2.充电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
远离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长时间充电。发现有烧焦、起火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
避免线路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
规范电动车的行驶
其实也是避免事故的发生
大家平时驾驶和使用的时候
也要小心哦,安全第一
▌素材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深圳新闻网、网格宝安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