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找工作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啦!
新区综合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及名额
特聘岗3名、辅助事务岗4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原属综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6、曾报考综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职位,本人放弃录用不满一年的;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号楼1302室。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联系电话:0755-28333616
3、报名材料
(各项文件材料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学位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离岗证明(能体现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职位需要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
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三)招聘形式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统一进行考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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