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中央财务预决算办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务根据有关规定,通过财务拨款摆设给相关中央部分及其所属单元,用于因公出国(境)、公事用车购买及运行和公事接待等方面的收入三公经费。此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元工做人员公事出国(境)的住宿费、盘缠、伙食补贴费、杂费、培训费等收入;公事用车购买及运行费反映单元公事用车购买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平安奖励费用等收入;公事接待费反映单元按规定开收的各类公事接待(含外宾接待)收入。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 上一篇: 移动应用,什么是移动应用?
- 下一篇: 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审计按照什么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