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中旬,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流塘阳光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一条市政道路,并强拆嘉华花园东区的围墙,说地是嘉华花园小区占了流塘村的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我们向其和街道办索看其市政道路施工许可证,至今均没有提供。既然没有道路施工许可证,那么地产商的行为应属于违法占用土地,违法施工。
违法情节不止于此,流塘阳光地产商还强盗似的强拆嘉华花园使用了二十几年的部分小区围墙,违法强拆强建!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嘉华花园业主投诉、举报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相信政府能制止违法施工!但恰恰相反,相关职能部门对地产商违法施工视而不见,对地产商强拆强建视而不见!对嘉华业主合理诉求视而不见!造成嘉华业主围堵施工工地和不理智的堵塞道路维权并造成多人受伤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对流塘阳光地产商所说的不是嘉华花园的围墙地方,嘉华花园实际占用和使用了二十几年,突然一个开发商来告诉小区业主地不是你们的,是流塘村的?!地产开发商要强拆,街道办、司法所还支持???我不知道是我们业主法盲?还是街道办、司法所法盲???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业主使用了二十年的地,你怎么可以强拆强建???!!!(刚开始时地产商说:嘉华花园占了他247平方的地,地还给他后他支持嘉华花园150万人民币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业主不同意,僵持了几天后又说:占了它180平方的地,地还给他后他支持嘉华花园180万人民币。业主依然不同意.)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我嘉华花园,将地通过法院审理判决、执行!你街道办和司法所怎么会、怎么可能去支持地产商的强盗式的强拆强建???
一个地产开发商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强拆嘉华花园小区围墙!是谁给他的权力???他执行的谁的命令???但政府相关部门不对此事做出及时合理解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造成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质疑其成了违法施工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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