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厦门大学近日晚就“两硕士论文雷同”一事,分别发出调查处理通报撤销。通报称,涉事两名学生存在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的行为,均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收回、注销硕士学位证书。该《公告》显示,经该校调查认定,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该校2014级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林鲤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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