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似乎总在每个月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才会准时出现绿色物业,对于物业管理职责却并未能够尽职尽责履行,当认为物业不作为,可以选择这些途径:
1、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绿色物业。
2、向政府部门举报绿色物业。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及重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处理。但是这个只是负责一个协调,未必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
3、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绿色物业。一般购房时开发商会选定物业服务公司,并让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约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若是这种情形,可以通过筹建业主委员会。
4、当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以违约的诉请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绿色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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