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实施市政府“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租房货币补贴工作,保障员工福利,公司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SSC从即日起受理此项工作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0年12月24日起——2011年1月15日止(市住房和建设局时间要求)
二、申请条件及权益:
① 条件
申请租房货币补贴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须同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员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拥有任何形式的商品房(不包括公司安居房)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未享受过市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2、必须是以下五大类人才及年龄要求:
正高职称 副高职称 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 学士学位
未满46周岁 未满41周岁 未满36周岁 未满31周岁 未满26周岁
说明:A)以上均需全日制学历、学位; B)2010年12月31日前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未满对应学历的相关周岁即可
3、社保缴交地必须在深圳(深户或非深户均可);
4、近两次考核不为C;
② 权益
1、正高级为2000元/月补贴、副高级为1500元/月补贴;
2、博士为1000元/月补贴、硕士为500元/月补贴、学士为200元/月补贴;
3、连续领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请方式:
第一步:员工发邮件向部门四层领导申请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并将申请通过后的邮件转发至SSC7700公共邮箱;
第二步: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SSC进行汇总审核、受理;
第三步:SSC7700邮件通知员工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步:员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SSC③号窗口进行初审;
第五步:SSC初审通过后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将材料上报到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第六步: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SSC7700邮件通知员工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四、申请材料:
人才租房货币补贴个人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证明、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复印件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高级人才需另行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支行名称;
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用人单位担保文件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开户银行须提供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其中一个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户名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姓名;
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信息,若发现填假信息者,取消申请资格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