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招标,深圳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印制并向投标者提供以下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二)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三)出让合同样式深圳招标。
答:根据《深圳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深圳招标,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点算标书;
(二)开启标书;
(三)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深圳招标,对不符规定的标书宣布无效;
(四)评标和定标深圳招标,确定出价最高者或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五)对中标人发出《中标确认书》;
(六)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即时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合同》深圳招标。 但由于工作程序的原因,不能即时签订的,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深圳招标,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点算标书;
(二)开启标书;
(三)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深圳招标,对不符规定的标书宣布无效;
(四)评标和定标深圳招标,确定出价最高者或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五)对中标人发出《中标确认书》;
(六)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即时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合同》深圳招标。 但由于工作程序的原因,不能即时签订的,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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