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惠州市人民政府于日前发布《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编外人员的分类与级别、指标申请与审批、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报酬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分7级
《办法》称,编外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使用经市政府核定批准编外人员指标招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
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分为专业技术编外人员和行政辅助编外人员。专业技术编外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为提高行政管理与服务水平的特定需要而聘用的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辅助编外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辅助性工作而聘用的工作人员。
根据《办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分7级,其中一级编外人员为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二级编外人员为获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三级编外人员为具有博士学位编外人员、获得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四级编外人员为具有硕士学位编外人员、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五级编外人员为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编外人员、获得助理级职称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六级编外人员为具有大专学历编外人员、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七级编外人员为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历编外人员、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编外人员(仅限辅警、保育员、护士等特殊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或公益性岗位需增加工作人员,以及在单位从事仓储管理、会务辅助、司机、水电、园艺、保安、保洁(含环卫)、厨工等后勤保障服务类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解决,不纳入编外人员范围。
编外人员原则上每半年招聘1次
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申请编外人员指标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用人单位工作确有需要(如新增工作任务);有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以上部门文件依据;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用人单位现有及新增后编外人员指标数原则上未超过本单位编制数的10%(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及教育系统,其编外人员指标数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对于编外人员的招聘,原则上每半年组织1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政审、选拔聘用、实名备案等程序进行招聘。《办法》明确,用人单位需于每年4月15日或10月15日前将招聘方案报惠州市人社局,惠州市人社局核准汇总后统一在惠州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办法》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编外人员须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特殊岗位可放宽至中级工职业资格证或大专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拟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四级编外人员以下的首次聘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四级编外人员以上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行政辅助编外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辅警等特殊岗位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编外人员工资设7个级别,每级别6个档次
根据《办法》,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编外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不得评为优秀,不足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奖发放、薪酬档次调整、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在劳动报酬方面,编外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辅警等特殊岗位增设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层级区分及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根据其岗位、学历、职称、技能等级情况区分为7个级别,每个级别按在岗工作年限设6个档次。
新招聘编外人员,执行该级别第1个档次;晋升级别的在其原工资档次上降低1个档次。从套入工资1档起年度考核累计2年合格的,工资晋升到2档;从套入工资2档起年度考核累计3年合格的,工资晋升到3档;从套入工资3档起年度考核累计4年合格的,工资晋升到4档;从套入工资4档起年度考核累计5年合格的,工资晋升到5档;从套入工资5档起年度考核累计6年合格的,工资晋升到6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年以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编外人员级别和工资档次调整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据悉,《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记者】曾汉
【作者】 曾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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