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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标识,最高罚1万元

小鹏 深圳资讯 2019-12-28 08:49:31 8780 0

一个来自灵魂的拷问

有的人显然认为:不算!

老王是个30多年的老烟民。三年前,他得过一次严重的的咽炎,断断续续治了一年多才好。考虑到自己的身体,老王下定决心要戒烟。他做到了,这三年来没有碰过一根烟,直到上个月——

朋友给他送了一支电子烟。

“嗯~~真香!”


从这以后,左手一支电子烟,右手一个手机,成了老王的日常“标配”。没事他就拿出电子烟来两口。


老王还不知道,今年10月,在深圳,有“潮男”生生把电子烟玩成了——

因为,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版《深圳控烟条例》已经将“电子烟”列入了“黑名单”。


为了不让更多人继续往坑里踩,深圳今天做了一个小小的“温馨提示”——




12月26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了最新版控烟标识,全市所有禁烟场所张贴的告示将陆续换“新装”。


新版标识的最大亮点在于,电子烟也“上榜”了,这是国内首创!


连世卫组织也忍不住点赞!


深圳在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在控烟标识中加入电子烟元素,更有利于提高公众对这项新规的知晓率,并提高守法意识。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  孙佳妮



深圳控烟标识2.0还要求,各类控烟标识必须保证在5米以外能够清晰可见。



室外的禁止吸烟场所,如公园、旅游景点等,应在场所主要出入口、购票区、休息区、人群集中活动场所等设置控烟标识,场所固定的宣传栏、指示牌等应增加控烟标识。



以后,这些区域还将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吸烟公告或者地面禁止吸烟标识标线。



由于电子烟实体店很新潮,对年轻人和青少年有不小的吸引力,电子烟销售也要依规张贴警示标识。


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



《控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不过,旧版还可以继续用1年,场所只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场所标识更换,就不会被罚。



我们请了一群小可爱,

为你展示完整版的新控烟标识——




登录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jw.sz.gov.cn/



点击“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通知公告—《深圳市控烟标识标线制作和设置指引(试行)》”即可下载。


另外,深圳市控烟办也将印制一批新版控烟标识,通过控烟志愿者督查行动和场所管理者培训等方式,向各类禁止吸烟场所发放。



内容来源:深圳发布综合深圳卫健委、深圳市控烟办、

深圳市控烟协会、深圳商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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