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县的最高长官为何有的叫知县,有的叫县令?路的最高长官为何有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使?说起宋代的地方官制,概括起来就四个字:复杂、难懂!下面就一级一级的加以介绍。
先来说路
“路”是宋代官职中最麻烦的一种。宋代的路和唐代的“道”,明清时期的“省”是一个级别的。可是宋代的皇帝为了中央集权,不再重演唐代节度使权大而成藩镇割据的教训,不给地方大员以统治一方的大权,有意对地方大员分权。
所以,各路的官员不但没有唐代节度使那样的大权,而且根本不设置最高长官,也没有统一的衙门。而是在各路分设四个机构,各置一名长官,分管一个方面的事务。
宋代的路分为“四司”,总称为“帅、漕、宪、仓”。“帅司”的正式官名叫经略安抚使,掌军事和民政;“漕司”的正式官名为转运使,掌钱粮征运与转运;“宪司”正式官名为提点刑狱公事,掌司法、刑狱与监察;“仓司”正式官名为提举常平使,管理常平仓、义仓及钱粮、盐茶专卖事务。
四司长官是平行的,互不统属,上司都是朝廷的主管部门。四司中,漕司、宪司、仓司又是=都有监督本路所辖州县官之责,所以又称“监司”。不过,由于宋代战争不断,出于军事斗争的需要,四司之中,帅司的权力和作用更大一些。
展开全文
尽管宋代对各路的官职设置费尽苦心,也基本上解决了唐代藩镇割据的局面,但同时也造成了互相推诿、相互掣肘、官员太多的弊端。
再来说州府
州和府是宋代地方中级行政机构,州与府的等级是一样的,最高长官分别为知州、知府。不过知州、知府是一般通行的简称,由于这些官员都是由朝廷所派的京官担任的,所以正式的全称应是以某某京官的头衔“权知某某军州事”一类的。所谓的“军州事”,表明辖区内的兵备、民政均归其管辖。
如果是二品以上京官或带有中书省、枢密院职衔的官员,来担任官职较低的知州、知府的,就不称“知”了,而称为“判某某州”“判某某府”。
宋代州与府并行,但皇帝驻跸过的州和皇帝继位之前藩居之州,或曾封藩之州,以及重要的州都设府。所以约到后期所设的府越多。
当然了和唐代以及明清两代一样,京师直属区也设府,但京师所在的府和地方的路是一个级别的,高于一般的州府,称“京府”,其他的府称“次府”。京府的长官最早都称府尹,但由于宋太宗和宋真宗在继位前都担任过开封府尹,故而后世不再称开封府尹,而称“权知开封府”。
最后是基层的县
宋代地方最基层的行政区是县,最高长官称“知县”或“县令”。需要注意的是,知县和县令不是随意性的,而是有着实质性的差别。
知县是指朝廷派出的官员,一般都带有原来的官衔,这类京官出任县的最高长官的情况才叫知县。宋代的知县大多数都是这个情况,而且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京官的头衔往往都不低,还有一些是被朝廷贬往外地为知县的。
县令则不是京官出任的,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而获得该官职的,最多的是举荐。凡是属于这种情况的,都叫县令。
明清时期,我们通常也有知县和县令的两种说法,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称知县。因为明清时期,知县虽为七品芝麻官,但也是需要通过吏部铨选和皇帝引见的,所以也算朝廷派出的官员,故而称知县更为合适。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 上一篇: 徐麟会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
- 下一篇: 澳门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立法会选举法进行公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