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小鹏
教育资讯
2019-12-28 18: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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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及千家万户,也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原有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原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方案”)。修订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编制说明如下。关于修改背景与过程的说明
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等文件。深圳市教育局在总结我市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2018年10月23日,出台《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9年7月起,陆续有网民和媒体反映,由于适合初中生的公益活动资源有限,义工名额紧张引发家长哄抢。近期,有两位深圳初中学生家长发布微信文章,认为综评指标设置不合理,资料填写过于复杂繁琐,系统上传资料速度慢等,呼吁优化综评标准和系统,文章发布后引发其他学生家长及普通网民的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高度重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回应广大市民的关切。2019年12月9日上午,深圳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认真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完善综评工作方案,12月11日决定暂停原综评系统填报工作,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教研专家参加的方案修订工作组。工作组深入研究国家、广东省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精神,研究比较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实施状况。在此基础上,12月14日形成修订方案初稿,15日形成讨论稿并多次修改完善,24日经市教育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市教育局在修订方案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界的意见。12月15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12月19日再次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意见;12月20日,召开班主任和艺术体育教师代表座谈会;12月23日召开初中学校校长代表座谈会。同时,市教育局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听取意见建议。工作组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重要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改。关于修改总体思路的说明
一是落实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中考改革的政策要求,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原则与要求,通过评价方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回应市民关切。重点围绕社会各界的意见,主要就市民关注的少数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要求偏高、操作相对复杂、增加家长负担等问题进行修订。三是重视新旧衔接。修订前后的方案,力求保持相对稳定性,保持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稳步推进,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的持续发展。四是突出深圳特色。把国家和省的原则要求,与深圳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与深圳城市发展特点相结合,突出深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城市特色。省方案的五个一级指标“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我市仅将“社会实践”调整为“实践创新”。在省14个二级指标基础上,增加了“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在认真领会国家综合素质评价文件与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基础上,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根本宗旨在于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注重考察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二是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思路。原方案指标体系一体化,未区分综合素质基本指标与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指标,导致家长因追求各指标的高分值而引起普遍焦虑。新方案将综合素质指标分解为以下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要求所有学生均要达到的综合素质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学生良好品行以及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共包含25个重要观测点。第二部分: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搭建“深圳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每一个初中学生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如实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体现学生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的方面,主要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的个性化活动经历与所获奖励和荣誉等。把原方案指标要求中没有纳入基本综合素质的,都纳入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之中,保持新旧方案各指标内涵的一致性,同时突出深圳学生在创新、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特色。三是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原方案采取不同等级不同赋分的方式进行评价,而新方案取消赋分,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不达标的方式进行评价,基本由学校填报;对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只进行写实记录,不进行评价,由学生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填报。四是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主要用于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则优先录取;自主招生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新方案规定,综评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五是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平台。原系统的很多指标需要教师、家长和学生自主操作,新的系统平台要求实现标准化、便捷化操作,便于学生、家长与学校使用。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我们将认真研究社会的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认真修改。方案修改完成后,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逐级上报研究,并争取尽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