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秦绮蔚)9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规划》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的第四版法定总体规划,也是首部覆盖深圳全域全要素“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
批复中,国务院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规划》,明确其作为深圳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深圳的城市性质为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为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
批复要求,《规划》的实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具体包括,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并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规划》确定了深圳实现2025年、2035年及2050年各阶段的发展目标与愿景,提出以全球视野、世界眼光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流的宜居城市、枢纽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作为引领深圳未来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战略发展新蓝图,《规划》内容共14章,包含总则、现状基础与风险挑战、城市性质与目标策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城市空间资源配置、历史文化保护与魅力国土空间塑造、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城市安全韧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空间与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发展、分区规划指引与近期实施行动、规划实施保障。
《规划》编制期间,深圳启动了建市以来首次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覆盖11个区(新区、合作区),通过对国家、省、市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与落地细化,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的高效传导与同频共振。批复全文及《规划》解读,请关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微和“读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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