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上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拟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干垃圾?湿垃圾?天天苦于分辨“你是什么垃圾”,是不是真的要来了?
别太担心,其实没那么可怕,深圳垃圾分类的“新姿势”令人着迷。
本文图片均源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园版
01
深圳把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附有准确的解释: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所以,深圳人,你没有“干垃圾?湿垃圾?”的苦恼。
02
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并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再也不用担心错过19:00—21:00的垃圾投放时间了!
03
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规定时间内投放到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该拆袋,并将收纳袋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所以,破袋还是要破的,而且垃圾收集点设有洗手池,方便大家清洁。
04
条例规定,社区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废弃药品、药具专用收集容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其收集、运输、贮存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我们经常会有整盒过期的药物,以后不要乱扔了,要拆掉包装破坏标记后,投放到社区服务中心的专用收集容器中。
为什么不把收集容器和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设置在一起呢?这是因为社区服务中心更易于监管,防止药品、药具被人拿去非法利用。
05
条例规定,废弃的花卉绿植,应当按照盆、植物、泥土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看到这条,喜欢买花养花、尤其是年花年桔的朋友不用担心,条例中说,可以预约回收单位、个人上门回收。
而且针对广东习俗,深圳市城管部门在每年春节后,都会定期免费回收年花年桔。
06
条例规定,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或者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回收。
关于预约回收,大家可通过搜索添加公众号“深圳垃圾分类”,通过“深圳垃圾分类”微信平台预约回收。
条例中还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覆盖了垃圾分类的全链条。关心这类问题的个人和相关单位、企业,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进行查询。市人大近日将在网站上公布条例全文。
当然,条例还规定,个人违反相关条例且拒不整改的,可以处50到200元的罚款。
另一方面,为配合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深圳正在制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将记录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且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合惩戒机制。
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过程。我市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由各区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市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2020年深圳垃圾分类的“新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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