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条例》获通过,也标志着深圳正式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据了解,该《条例》充分吸收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并根据深圳实际情况,创设了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制度、年花年桔分类回收制度、住宅区楼层撤桶制度,创新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并设立了垃圾减量日。这些《条例》亮点具体怎么操作?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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