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8月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查检验1940批次药品。
抽检结果显示,1879批次符合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有11批次。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性状、重量差异、装量差异、崩解时限、溶散时限、溶出度、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
深圳有3批次药品不合格
在11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中,深圳有3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是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岗龙新分店销售的肺宁片、深圳市康园医药有限公司观澜大水坑分店销售的抗骨增生片、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布吉下水径分店销售的糖尿乐片。
上述3批次药品均为药品性状不合格,性状指的是记载药品的外观、质地、断面、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对于西药来说,性状不符合规定可能与投料质量及工艺、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
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等。
据悉,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市场监管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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