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率先发布了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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