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龙岗区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共七条。措施规定,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且复工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感染事件的,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
具体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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