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表示,主要从筹资和服务两方面入手,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出台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的政策,要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级以上市,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幅度不少于0.5个百分点,政策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预计2020年全省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170.75亿元。
二是实施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并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三是加强“互联网+”医保服务。我们将协同税务部门,推动各地利用网站、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日常经办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不要求到现场办理,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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