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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解除隔离标准

小鹏 医疗健康 2020-02-18 12:09:47 12635 0 肺炎

新冠肺炎解除隔离标准

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距离最后1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满14天;未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连续2次(间隔24小时以上)鼻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二、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

三、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集中隔离。

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由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基层医疗机构出具《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该通知书在省内有效,各地互认。

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1、不擅自外出,如实回答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

2、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3、最好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隔离人员与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5、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避免使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

6、保持充足的休息,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

7、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相应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垃圾桶要每天清理。

8、及时做好物品消毒,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9、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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