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黑喵发布消息,罗湖区学位类别及积分规则,第一次调整结果已经出来了,积分办法再次有调整。
不过看起来,罗湖的家长完全不关注,但其实黑喵要告诉大家,除了罗湖区的家长,深圳其他区的家长也该关注。
因为,罗湖区积分入学办法意见稿中,还透露了计生积分调整是全市性的: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2020年起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计划生育积分项目只核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亲子关系)。
黑喵提示:这句话很好理解,按字面意思来。
另外,宝安、盐田、南山等区发布的新积分办法,也是这样,只有独生子女加分。
罗湖区的可以继续看下去,其他区的家长已经看完了。
罗湖积分办法意见稿二次征求意见
2020年2月20日,罗湖区教育局发布《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及再征集。
下面一起来看看《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反馈:
积分计算标准新变化
黑喵对比了现行积分办法和新积分办法(二次意见稿),变化还是超大的,主要以下地方不同: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分值降低
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1)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
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2)对非深户籍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在满一年的基础上,由每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0.1分。
(3)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有居住证另一方为深圳户籍)由原来加20分调整为2分;
同时,加分对象由非深户调整为所有申请儿童。
(4)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由原来加30分调整为3分;
C、D类由原来加10分,调整为1分。
2、计生加分调整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2020年起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计划生育积分项目只核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亲子关系)。
独生子女家庭加1分,非独生子女家庭不加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按照优先保障深圳户籍接受义务教育和对非户籍儿童实行梯度赋权,适当优先安排父母双方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的指导思想,增加了部分加分项目。
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兼顾各个群体的合理诉求,对加分对象进行了调整,非深户籍符合条件的可以加分,深圳户籍也同样享受加分,充分保障了深圳户籍儿童的利益。
主要项目有:
1、增加了住房加分
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加1分。
2、双社保加分
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
3、社保+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儿童父母居住证和社保(养老+医疗)二项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
4、小升初加分
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
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3个6”条件的,即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的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的社保(养老+医疗)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
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
(注: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但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修订对照表
罗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二次意见稿)
二次意见稿核心内容
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
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详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一)类别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二)积分
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1)深圳户籍儿童:
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按相关政策要求,对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加分。
①独生子女加1分。
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③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④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
⑤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⑥深圳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④⑤⑥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
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
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
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现行的积分表(2019年版)
备注:
目前还是意见稿,并且在征集意见中,后续或有变动,最终还是要以确定实施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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