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支持区内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复产复工,根据《龙岗区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近日,深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龙岗区园区抗击疫情隔离单间补贴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补助标准为每个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为300元/月,单个园区管理机构的最高扶持额度为5万元。
深圳龙岗区园区抗击疫情隔离单间补贴申请指引
申请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园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园区由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运营,且主动设立了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可为园区内企业提供隔离观察服务。
2、补助的对象为园区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不面向园区内的企业。单个企业的独立园区,不属于补助范围。
3、申报补贴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注册地、统计地和纳税地须在龙岗区。
4、本操作规程所述园区,包含工业园、创新产业园、物流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类型。
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设置要求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工作区,如果设置在宿舍区,应设置在高楼层角落,通风、采光、生活及清洁设施齐全,有独自的通向厂区的出口。
2、有专人管理。
3、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每日按照消毒指引进行消毒。
5、建立隔离人员健康监测登记。
6、单人单间,每间隔离室物品专用,专人负责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保洁。
7、明确各区域通向疑似发病员工隔离区路线。
补贴标准
1、补助标准为每个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为300元/月,单个园区管理机构的最高扶持额度为5万元。
2、补贴时间范围为:2月10日起,至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
3、按此期间对园区管理机构给予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申请流程
1、相关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所在街道办提出核验申请
2、各街道办应对园区开展现场查验,并留存图片及影像资料,做好查验记录,重点记录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名称、设立的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数量。
3、疫情结束之后一个月内,各街道办负责将相关清单(含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名称、设立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的数量等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特别提醒
1、《操作规程》强调,各被资助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需积极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
2、各被资助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令改正,追回所有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工作人员在本专项资金管理中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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