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20年3月11日-3月20日。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211办公室,27392753(赵小姐);
2、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3号楼404办公室,85900116(文小姐)。
(三)咨询电话:23216907,85901811。
受理审核流程
企业所在街道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后,经初审后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计算配额后将合格企业名单及配额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与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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