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对深圳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2020光明区医保阶段性减免企业医疗保险费常见疑问解答汇总
1、对象范围:适用对象有哪些?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医疗保险费的对象和范围,是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来执行的。适用对象为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均不纳入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范围。
2、减免费用:减免的是哪部分费用?
减免的是上述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不纳入减免范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个人待遇:此次减负力度大,减免医保费期间,参保人待遇会受影响吗?
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医保费政策,是在充分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作出的。总体上,我市基金运行良好,支撑能力较强,深圳市有充足的能力执行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确保各项医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费减免降缓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
4、手续办理:企业享受“减、免、降、缓”政策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不需要企业办理额外的手续,只需要和往常一样申报缴费即可。
企业减免医保费期间,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可同时享受延缴政策,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延缴的报备方式: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oms/ ),系统会自动弹出报备信息,企业如实申报后,系统即时反馈报备结果。
5、职工待遇:企业医保费延缴对职工待遇有什么影响吗?
➤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成功的:
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保持不变,相关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如常刷卡记账即可。
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未报备成功且未托收到账的: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企业补缴后职工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6、特殊政策:疫情期间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市民有什么特殊政策吗?
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补办。
补缴成功后,参保人在补缴时间段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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