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此次进驻事项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两规”处理房地产权登记、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15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特别提醒的是,这15项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除可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外,也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对应的辖区登记所(龙岗所、布吉所)办理。而其他未进驻区大厅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维持现行模式,仍需到龙岗所或布吉所受理窗口办理。15项可办业务↓↓↓(龙岗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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