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起执法暂扣、吊销处罚未处理的对处暂扣、吊销处罚逾期15日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起算时间自1月23日(一级响应)前1个月,与3月24日(二级响应结束)后一个月作为计算时间,具体为:
①2019年12月23日(含)之前与2020年3月24日(含)之后查处的违法,按逾期未处理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②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3日查处的违法,4月22日以前来处理的,按疫情期间不加罚处理规则,4月23日之后来处理的,按逾期未处理进行调查处理。
这里大家需要记住两个时间段。赶紧自查一下,你的交通违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举例说明
①若小明在12月1日因交通违法被暂扣了驾驶证和车辆,则他需要在15日内处理完毕。若在12月23日(含)之前,小明仍未处理,逾期几天加罚几天。
②若小明在1月5日因交通违法被暂扣了驾驶证和车辆,他只需要在4月22日之前进行处理,即使已经超过了15天的处理期限,仍享受不加罚的“福利”。但若小明在4月23日之后才来处理,逾期几天加罚几天。
如何处理扣车扣证违法?
扣车扣证交通违法需要到交警队违法窗口现场进行处理。不过,自3月11日交通违法视频办理功能上线后,18类原先需要到窗口才能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在只要通过和交警视频连线,就可以在线完成调查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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