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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社会组织总会关于会费减免事项详情

小鹏 生活资讯 2020-04-09 11:53:11 7316 0 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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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网络会议),提请《2020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会费减、免收议案》表决。按总会章程,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表决同意占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总会理事共215人,本次参会169人,超过三分之二;投票169人,同意票数169票,表决全票通过!现通告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总会各会员单位积极投身抗疫行动,表现出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和心系疫区的家国情怀,尤其在服务会员、服务企业的复工复产上,想办法出主意,千方百计在保安全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损失,发挥了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总会认为,这次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给企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企业的损失和困难相应会转化为商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困难,影响到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尽管总会也面临同样的困难,但从大局出发,为尽力减轻会员负担,帮助会员单位尽快恢复生机,促进其稳定持续发展,仍秉持唇齿相依、携手抗疫、共度难关、缓冲压力的原则,决定实施对会员单位减半或免交本年度会费的特惠政策。

2020年总会会员会费减免标准如下:

1、总会全体会员(含副会长、理事及会员)2020年免收半年会费(会籍自动延期6个月)。

2、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特殊且特别困难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详细说明情况,经总会党会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会费最长免收时限为12个月。

3、对于2020年首次新加入的会员免收半年会费(仅为普通会员)。

4、本次减免会费是针对新冠疫情的一次性作为,下一年度将恢复原来会费缴纳标准,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

《2020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会费减、免收方案》自2020年3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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