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来穗家长
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计分的方式申请
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
各来穗家长: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为认真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包括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须知、时间安排、实施细则、积分制申办指南、积分制入学热点问题解答、积分制受理窗口、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地址和电话等内容,请来穗家长认真阅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宣传手册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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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时候申请呢?
具体如何申请呢?
今天小编都给你划好重点啦!
2020年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先申报且核定广州市积分
才能参加增城区2020年积分制入学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备注: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由于广州市积分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需2个月时间(来穗人员网上申请积分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方视为成功受理,才能进入下一审核环节,即来穗人员3月27日到积分制窗口完成积分申请受理,35个工作日以后,5月18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请需参加积分的来穗人员尽早登录系统注册申报积分。未取得积分的,不能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1)个人申请市级积分材料:请按照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相关要求,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申请积分入学材料: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随迁子女出生证图片,积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使用积分申请人配偶合法稳定住所,请再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等图片,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上传;合法稳定住所请提供以下其一材料:
①自购或自建房产请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
②居住出租屋,须提供住宅类出租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居住用人单位宿舍,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单位宿舍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劳动合同,且居住证明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一致,居住证明要有经办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和地址。
(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符合《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3号)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我区将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和市的统一部署,申请人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先申报且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
(备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申请人获得市级核定积分并符合条件的,再进行入学申请,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点击“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随迁子女信息、申请入学镇街、入学年级、监护关系、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图片)等基本信息。积分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进行填报志愿。系统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和志愿进行电脑派位。
时间节点计算: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我区补充加分指标(增城区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
今年是2020年,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关于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近5年内;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近3个纳税年度。
“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的总积分,以镇街单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我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内显示并供申请人查阅。
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学位以及申请情况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只对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投档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档时,符合投档资格的全部投到学区学校(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合法稳定住所生成),由学区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一轮投档全部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轮投档。第二轮录取只对由于学区学校没有学位或学位不足而未能被录取同时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申请人进行投档。第二轮投档时,将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如果没被录取,再投下一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录取。该录取规则同时适用于通过符合“省五年”条件的积分申请人。
特别说明:鉴于我区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荔湖街和宁西街,2020年荔湖街和宁西街的新生入学,沿用原荔城街和永宁街的招生政策与方式。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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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学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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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学办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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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答:(1)个人申请市级积分材料:请按照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相关要求,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申请积分入学材料: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随迁子女出生证图片,积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使用积分申请人配偶合法稳定住所,请再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等图片,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上传;合法稳定住所请提供以下其一材料:
①自购或自建房产请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
②居住出租屋,须提供住宅类出租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居住用人单位宿舍,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单位宿舍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劳动合同,且居住证明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一致,居住证明要有经办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和地址。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广东省居住证》持证人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要及时办理签注延期手续,以便增加持证时长。如未及时办理签注延期,则分两种情况:2016年1月1日前,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超过30天办理续期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续期之日起重新计算,即续期之日前的时长不累计;2016年1月1日后,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即前后时长可以累计(扣除有效期满到签注之间的时长)。该项积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答:是的。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
(备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答:不接受。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规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增城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适用本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细则。
答:不可以。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的规定,来穗人员积分本着自愿申请原则,实行全年动态化受理。若夫妻双方均为来穗人员且符合申请个人积分要求,可以在个人积分核定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为其随迁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答:可以,我区积分入学系统以随迁子女身份证号码为账号,请注册时填写2孩的信息,若个人积分有变化(增加),请及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我区补充加分指标(增城区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关于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近5年内;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近3个纳税年度(如2020年申请或调整积分,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特别提示,信息系统将自动调整申请人的年龄和居住证的积分,无需申请人提出积分调整。
答:获得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系统核定积分后,登录“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填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基本信息,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申请和审核原件。但如果职能部门对入学申请人填报的资料有疑问或异议,通过其他职能部门无法核实,必须要申请人提供的,会通知申请人到现场提供有关资料核查。
答: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增城区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详情可参见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规定),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可持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2)符合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符合《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文件规定的重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由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答: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由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和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积分构成。
答:申请人的积分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排名,按积分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我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达到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可以获得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资格。
答: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在积分申请时选择居住地所在镇(街)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镇(街)。我区设置学区学校和志愿学校,学区学校由合法稳定住所生成,不能选择和改变。志愿学校设置4个,不能跨镇街选择。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公办学校用于当年积分制入学的招生计划,供申请人参考填报。
答:不能。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再以一年级新生的身份入学。因此,一旦发现积分入学申请人在其他学校已获得小学学籍,立即取消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资格。
素材来源: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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