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升电梯安全系数。2020年龙岗区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工作并发布了公告:此次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进行筹资。
适用范围
龙岗辖区内经规划、住建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楼宇、商住楼宇、保障性住房类住宅小区的老旧电梯符合下列情形的,经安全评估,可根据评估结论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
❶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含本数)的;
❷电梯所在住宅小区未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补助标准
❶旧梯更新:每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❷旧梯改造:每台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❸重大修理:每台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数量规定
使用单位同一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数量不足10台的,原则上每年度申请补助资金的电梯数量不超过3台;使用的电梯数量超过10台(含10台)的,原则上每年度申请补助资金的电梯数量不超过总数的30%(四舍五入取整数),且不超过10台。旧梯改造办将根据申请数量和区政府当年的工作计划分配补助指标,不能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都能获得指标,以下电梯按申报先后顺序优先获得指标:
❶生产厂家已退出市场的电梯;
❷未享受过政府资金补助小区的电梯。
受理申报时间
2020年5月6日至5月15日(工作日)
受理申报地址
龙岗区行政路8号龙岗市场监管局816
申报流程及资料(办事指南)
http://www.sise.org.cn-客服中心-相关下载-委托检验业务表格-2020年龙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补助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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