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称《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纳入立法计划。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当年拟提请审议项目有30项,其中拟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0项,包括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有10项,包括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等。
记者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各城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一次大考,《立法工作计划》聚焦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此外,为跟进世界一流的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步伐,《立法工作计划》还提出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随着大数据相关应用日益深入,市民隐私数据或将“裸奔”,该条例旨在平衡数据共享与个人隐私之间存在的矛盾。
《立法工作计划》还将制定或者修改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条例、新型研发机构条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55个立法项目作为调研论证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列入计划。(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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