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纳入规划社康免费提供物业详情
5月1日,《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首次单列社康发展规划,让社康发展更科学。此外,对于纳入规划的社康,在新建住宅小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新建、改建建设项目时,深圳将保障其用房。
《办法》明确提出,深圳社康机构设置规划每五年修订一次,纳入社康机构设置规划的社康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康也可参与。值得关注的是,以往社康机构规划仅作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者区域卫生规划中的一部分,仅规划社康机构数量,但《办法》的实施,是首次将社康机构规划单列,同时,社康机构设置规划也将明确各社康机构的服务区域和应当承担的居民健康管理责任。
“用房难”困扰着深圳社康的发展。《办法》要求,纳入社康机构设置规划的社康机构,由各区政府免费提供自有物业或购买、租赁物业供其使用。此外,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更新、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新建住宅小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新建、改建建设项目时,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社康机构设置规划等预留社康机构用房。而对于建成区未配置社康机构用房或用房不符合标准的,区政府也应通过购置、免费提供或者租赁等方式,对纳入辖区社康机构设置规划的社康机构用房予以保障。
社康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办法》也将社区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点保障。在社康服务内容上,《办法》将医养结合服务、社区急救网络建设等纳入其中。同时,社康举办医院自身也需要设立全科体系,为社康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双向转诊等技术支撑,推进医院和社康融合发展、预防和医疗融合发展,全科和专科协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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