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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健康管理措施的告知书

小鹏 深圳资讯 2020-05-12 07:24:36 8012 0 疫情深圳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广东省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化的工作要求,加强跨境货车司机全流程健康管理,保障跨境货车司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现就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的健康管理措施告知如下


一、入境后作业活动管理


(一)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内地执行运输任务期间,应按照在“i深圳”或“粤康码”程序中申报的行驶路线运行,不要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前往人流密集区域,不要在内地进行车体清洁和处理车上废弃物,货物装卸完毕后应尽快返程回港。


二)港方司机与内地代班司机换班期间,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有握手、拥抱等密切接触动作,两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内地代班司机应做好个人防护,强化日常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三)港方和内地方司机换班的间隙,应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对车辆驾驶室进行通风和消毒处理,对方向盘、座位、仪表盘等实施全面消毒,通风和消毒作业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四)港方司机以及内地代班司机抵达运输作业目的地后,原则上不要下车,司机以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驾驶室,货物装卸工作由目的地搬运工人完成。司机确需下车的,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要接触无关人员。


二、入境后社区网格管理


(五)入境货车司机应在入境当日返程回港确有必要需中途下车2小时以上长时间停留或进入内地社区小区过夜休息的,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申报。


(六)入境货车司机应接受目的地社区的健康管理,由社区参照居家隔离标准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七)接受社区健康管理的入境货车司机应每天监测报告个人体温,按照一人一室的要求居住休息,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参加聚餐聚会,不要前往公共场所从事休闲娱乐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所在公司报告,在社区指导下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三、违规行为处置


(八)对跨境货车司机实施备案名单管理,如有以下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1.入境深圳后,没有按照申报的路线行驶的;

2.入境深圳后,没有在申报休息居住地点隔离居住而外出活动的;

3.对健康认证码申报信息和核酸结果验证材料弄虚作假的;

4.多次不符合入境健康认证码和核酸检测结果验核要求而被退港的;

5.在口岸通关现场不遵守秩序、不配合引导的;

6.在口岸通关环节,因违反卫生检疫和出入境查验管理规定,被海关、边检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7.在内地作业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8.发生其他不遵守广东省、深圳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九)处置措施。


1.移出备案名单,取消豁免集中隔离资格,疫情防控期间不予恢复;

2.取消在口岸现场接受核酸检测服务资格,采样检测结果不予在健康认证码中显示;

3.通报港方货运行业工会协会、货运经营企业,采取相应行业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要求,请各位跨境货车司机朋友知悉,感谢对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资料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口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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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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