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的印发,社会各界对“双区”建设关注期待很高,社会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热情很高。深圳市委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区”建设,明确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内容和方式。
《意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意见》明确提出将在九大领域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具体为:支持社会力量投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支持社会力量投身科技创新更高水平发展,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港运、航运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金融创新发展;支持社会力量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流与合作;支持深港澳青年交流和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就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加大“一带一路”服务合作。
《意见》共提出45条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社会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创新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大湾区建设,用足用好双区政策,按照中央要求在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同时积极参与和推动学习港澳先进经验以及与港澳的规则衔接。
据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体现了4个基本原则:坚持先行示范。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核心引擎功能;坚持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规则衔接为突破口,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坚持国际一流。坚持“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携手港澳开展更高水平的国际合作与竞争,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共建共享。鼓励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双区”建设,加快聚集整合利用国际优质要素资源,共同促进高质量发展,让“双区”建设成果更好惠及人民、惠及港澳。
深圳将在9大领域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群建设
《意见》提出,加大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参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探索协同开发模式,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人员、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参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群建设以及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深港口岸经济带、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平台建设。
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身科技创新更高水平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和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创新载体或区域总部,支持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境外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国际一流研发机构、跨国公司、著名高校和科学家等科研主体参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包括支持一流科研主体参与国际科技信息中心、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深圳国际农业食品科学中心等重点平台建设,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意见》提出,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包括鼓励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参与轨道交通、跨江通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信息、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用事业建设,加快推动深港澳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支持物流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港航运合作,鼓励加强航空领域合作,鼓励通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场主体进行电子签名证书应用等。根据《意见》,深圳将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推动电子支付在大湾区互联互通,建设智慧城市,支持市场主体与政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参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建设清湖——坂雪岗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新桥智创城、九龙山智能科技城、深汕合作区先进制造集聚区等平台建设。
支持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技术攻关,支持国际一流科研机构、高校、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海洋经济,支持发展大数据产业,鼓励各类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科技企业在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移动支付等领域进行开创性研究和探索。
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参与深圳海洋新城、深圳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深圳北站新城、深圳国际生物谷等特色平台建设,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和运营发展模式,在重点片区和关键领域改革创新、实现突破。
此外,《意见》还提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金融创新发展等。包括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深港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为深港澳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和其他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提供股权、贷款等融资渠道。鼓励科技企业与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等创新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区块链底层技术并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防伪认证、跨境支付等领域创新应用。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深圳发布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