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犯罪分子编造虚假事实,借助通讯网络工具,大肆骗取群众钱财,严重影响广大市民财产安全。近日,更有不法分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网络诈骗,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良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加大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利益。
二、坚决截断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资金流动路径,采取“追财、打财、断财”措施,对诈骗资金进行全链条式追查,资金所过金融账户一律冻结,让犯罪分子骗来的资金无处可流,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
三、严厉打击电诈“黑灰产”犯罪,对非法开设、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诈骗通讯设备、技术维护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妨害信用卡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在当前复工复产阶段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境内人员被骗或者公司企业财产受损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五、公安机关正告仍在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分子,立即收回侵害无辜市民的黑手,悬崖勒马,早日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六、近期网购、贷款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有不法分子假借商业机构客服、银行客服名义,对市民进行诈骗。面对此类信息,市民应提高警惕,避免被骗。如不慎产生财产损失,请第一时间拨打市公安局反诈中心0755-81234567反诈咨询专线,并前往派出所报案。
深圳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1日
资料来源:深圳公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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