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示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信用高地,根据国家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及任务安排,结合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及深圳市实际,现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深圳发布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 上一篇: 毛南族乡亲的民生“福”利
- 下一篇: 全国两会 | 深圳:提升民生福祉 努力化危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