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道、挖路施工等
其实,大部分道路工程初衷是好的
都是为了满足广大市民
对城市宜居宜业环境的需要
但是对于任性占道、违法挖路施工行为
我们是坚决零容忍的!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路政宣传月”占用挖掘道路集中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查处各类任性占道违法挖路施工。
集中整治未经许可擅自挖路等四种违法行为
占用挖掘破坏设施类案件249宗
非道路交通标志案件36宗
施工及养护类案件43宗
其他路政案件218宗
市民如发现违法占道施工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
一是观察施工现场是否有张贴、挂放工程概况牌,看看施工项目是否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
二是核实现场位置、面积、期限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同时沿着工地走一圈,看看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施工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
三是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有没有及时清除现场、修复破损路面。
案例一:
未申请挖掘占用道路许可
擅自挖人行道开路口
2020年3月1日,执法支队龙岗大队开展路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龙岗区高科西路距丹荷大道110米处查处一宗擅自挖掘道路案件。经了解,涉事企业为深圳市云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月29日占用挖掘人行道,拆除原有的人行道砖,并铺上水泥,形成一个机动车出入路口,该路口宽14.9米,挖掘人行道长14.9米、宽4.5米,面积67.05平方米,并于当天完工。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因其所负责的建设项目正在挖掘土方,需要外运渣土,为了方便车辆出入就开设了这么一个路口。
车辆是方便进出工地了,但路口修建把原有的人行道破坏,影响了人行横道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5月12日,根据后续调查取证,该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许可,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执法人员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单位处以罚款80000元,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5000元。
案例二:
未申请延期许可
超期4个多月仍占道挖掘施工
案例三: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防围设施
野蛮施工钻破水管
文明健康的城市面貌
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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