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5日起受理创业板IPO,专家学者表示——
深圳创新产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终于来了!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深圳再迎重大政策利好。
日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出炉,6月15日也就是下周一开始,深交所就要接受创业板IPO的发行申请。在改革开放前沿深圳诞生的创业板,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已经从首批登陆的28家企业,到拥有超800家上市企业、近7万亿元市值,创业板在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跨越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与专家学者纷纷为创业板的改革效率点赞。他们认为,随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陆续推进,深圳的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放大并充分发挥,将加快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的前进步伐,深圳企业也将以此为契机提高治理水平,迈向高质量发展。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创业板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一极,也是服务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在创业板开板十多年来,深圳的创新发展与创业板市场的成长紧密联系,创业板改革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助力深圳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改革进一步明确支持和鼓励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将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同时,为更好支持、引导、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改革明确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业负面清单中传统企业,仍可在创业板上市。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创业板改革落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融资,中小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得到大力支持,从而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于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有着积极意义。
对于实行注册制的市场来说,信息披露居于核心地位,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选择。
目前,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96家,且绝大部分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注册制改革提高了市场包容性,并允许一定规模的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适应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创新创业企业的上市需求。上市公司的类型迈向复杂化,对于构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深圳市上市公司中民营中小企业占了很大比重,民营中小企业在董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监事会治理方面,和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有助于实现科学决策与有效监督,提升其抗风险能力,培育其长久竞争优势。”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会长王绍宏表示。
王绍宏进一步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能保障公司战略及经营的可持续性,平衡好公司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激励及分配机制,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层道德风险,有效的制衡机制抑制大股东的侵占行为,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及公司价值。
打开深交所网站,创业板发行审核系统已经正式上线,从6月15日开始,深交所就要正式开始接受创业板IPO发行申请了。在这里,投资者往后可以清晰地看到申报企业所处的审核状态。
对于创业板超过4500万的存量投资者而言,交易规则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为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创业板改革后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新的交易规则要等到首只股票注册上市的首日才正式施行,目前创业板的涨跌幅依然设置为10%。
田利辉认为,创业板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制度红利,在注册制的环境下,如果未来更多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劣质企业加速出清,那么将形成良好的优胜劣汰生态。这将吸引更多机构长线资金流入市场,促使资本市场形成中长期向好趋势,持续提升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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