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从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新兴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增效、支持外贸转内销、营造促消费良好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促消费措施,覆盖商业零售、夜间消费、文化旅游体育、餐饮住宿、外贸、新兴消费等多领域多业态,以此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被疫情抑制和冻结的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市场加速复苏。
营造市场氛围,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提出,打造系列“深圳购物”活动品牌。举办“深圳购物节”“鹏城八月欢乐游购”等促消费活动,开展“深圳国际啤酒节”“岁末欢乐购”“深圳人游深圳”等主题促销活动,持续办好“深圳线上购物节”,打造“云逛街”“云购物”消费体验。对纳入市促消费活动计划的,每场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搭建夜间消费场景,繁荣夜间经济。《若干措施》提出,加强“1+N”夜间经济街区规划布局,重点打造地标性夜间经济示范街,各区制定专项方案改造建设1条以上夜间经济示范街。以“夜深圳·潮生活”为主题,举办灯光夜市、草地音乐节等特色夜市活动,开展“24小时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搭建“夜游、夜赏、夜购、夜品、夜娱”等主题场景,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
鼓励汽车消费升级,促进绿色智能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对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小汽车(含新能源车)给予一定奖励。全面落实二手车增值税下调政策,对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实现的商品零售额按0.5%给予奖励。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计划,对消费者新购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5G手机、4K和8K电视等智能数码产品和节能家电产品,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位居民最高补贴1000元。
推出文旅消费惠民举措,发展餐饮新模式。《若干措施》提出,举办首届深圳体育消费节、首届开渔节。推出阅读、电影、演出、展览等文化消费优惠措施,推动景区落实门票减免、淡季打折和演出门票、日间KTV订房打折等惠民举措。鼓励发展数字餐饮、社区餐饮、健康餐饮、绿色餐饮、“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经营模式。
打造特色商圈,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实施商圈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将步行街和夜间经济示范街提升改造纳入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各区落实1至2条步行街作为重点项目,打造场景式、品质化、时尚潮的特色商圈。
研究制定制造企业设立专业销售公司政策,鼓励企业在深圳设立销售总部;推动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在深设立独立法人,对新迁入深圳的,对零售商品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为1亿元,不重复享受总部企业落户和当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长奖励。对大型零售商业企业集团在深圳新设立且零售额纳入“四上”统计的区域总部、业务总部、功能性总部等法人主体,按上述同等条件和标准给予奖励。支持中小批发零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对新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个体户),当年每贡献1000万元商品零售额,给予5万元奖励。
培育壮大新兴消费,全面发展新零售。《若干措施》提出,扩大视频直播、视频社交、在线教育、数字音频等信息服务消费,开展信息消费进商圈、进社区、进医院、进校园、进企业等体验活动,打造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一批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药房,加快无人体验店、智慧社区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围绕珠宝、服装、眼镜、钟表等产业建设“一站式”网红直播孵化器,支持直播企业、MCN机构等入驻,培育1000名网红主播,打造10个100亿级直播基地。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按照其商品零售额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
支持帮助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国内市场。《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外贸转内销企业白名单。对外贸转内销企业在产品标准转换、自主品牌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进行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200万元。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对举办大型外贸产品展销活动给予每场最高100万元资助。建立“深圳品牌内贸云上展会”,搭建线上展馆、工厂直播、新品线上发布,帮助外贸企业高效对接国内买家。对外贸企业开设电商旗舰店、开展市场推广等费用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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