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平工资
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根据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646元(四舍五入),比起2018年度社平工资9309元,上涨了1237元。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分别发出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到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756元、10646元/月计算。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方面,按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倍(即20268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和13%。
工伤保险方面,缴费基数等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268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个人无须缴费。
失业保险方面,缴费基数没有变化,仍然是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比例0.7%,个人比例0.3%,也就是说个人每月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6.6元。
医疗保险
我市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户,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户的话,可在上述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具体来说,基本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7.2%,其中用人单位缴交5.2%,个人缴交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缴费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1938元;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6388元。
基本医保二档的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7月开始按照10646元计算。缴费比例为0.8%,其中用人单位缴交0.6%,个人缴交0.2%。也就是说,二档参保人从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每个月需要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为10646元x0.2%=21.29元。
基本医保三档缴费基数同样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7月开始按照10646元计算。缴费比例只为0.55%,其中用人单位缴交0.45%,个人缴交0.1%。也就是说,三档参保人从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每个月需要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为10646元x0.1%=10.65元。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4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最低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缴费基数最高为31938元,最低为2200元。个人无需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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