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国有物业可在现有相关规定基础上延长免租期限1个月,确保国有物业全年免租期限不低于3个月。”
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
《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国有物业减租,并引导、鼓励非国有物业减租。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面临挑战,其中,房屋租金成本压力尤其突出。
今年2月,深圳已经出台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了对承租国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免租2个月等系列措施。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提出14条政策措施,从严格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房屋租赁市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四个方面切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延长免租期限1个月
确保国有物业全年免租期限
不低于3个月
多项优惠政策引导
鼓励非国有物业减租
内容来源: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记者: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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