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社区小区“主战场”
——二论以先行示范区的担当和标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可掉队。此前,市城管局曾委托第三方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进行调研,发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很高,能够达到90%—95%,但参与率只有10%,居民反映最主要的原因是很难找到垃圾分类设施。为此,深圳在不断完善垃圾分类顶层设计的同时,近年来更大手笔投入,目前在全市所有约3500个住宅区和城中村已配备了7000多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实现了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完备的设施覆盖,是保障垃圾分类有效实施的基础条件。可以说,没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备,深圳便无法实现从住宅区垃圾分类到“楼层撤桶+定时定点督导”,再到定时定点分类回收厨余垃圾等版本的不断升级。今后,要进一步为市民将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转化为行动力提供硬支撑,我们仍然需下一番“绣花”功夫,与时俱进地满足全面推进的垃圾分类工作对基础设施的现实需求。
积极的激励措施大胆尝试。小区垃圾分类的主体是小区里的居民,没有小区居民的积极和深度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寸步难行。如何调动居民的参与积极性考验基层的治理智慧。垃圾分类做得好,市民很难立刻“有感”,但垃圾分类复杂却是很多人能立刻感受到的。不少地方推出了可用于消费的“垃圾分类积分”,可以作为一种尝试。采取多种方式,用经济奖励与荣誉表彰来激励先进,从而引领社会风气,加强市民对垃圾分类回收意义的认同,深化大家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激发居民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参与度。生活垃圾分类做得好,创造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也是超值的。
科学合理的督导机制不能缺。垃圾分类工作是一场传统生活方式与新发展理念的碰撞,在没有外在约束的情况下,很多人即使知道垃圾分类对整个社会有诸多利好,也不会自觉让渡个人便利来进行垃圾分类。因此,在垃圾分类全面推进的现阶段,科学合理的督导机制不可或缺。事实上,深圳在小区层面的垃圾分类工作,在前期的实践探索也表明那些实行“集中投放+定时督导”模式的小区,收效较好。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还要仰赖《条例》的法律威力,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严格的法律罚则与执法行为都是其“标配”的原因。
能否严格执行《条例》,体现一座城市的社会治理水平。牢牢抓住垃圾分类社区、小区“主战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必能打赢这场攻坚战。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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