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深圳市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为提高对《条例》的理解力和执行力,提升坪山区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近日,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全面部署推进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工作,借力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效能。
监管有妙招信息化手段
助力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提升
据了解,坪山区将在全区推广使用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垃圾分类督导信息化监管平台包括“三个入口呈现模式”及“十大功能模块”。
“三个入口呈现模式”,即该平台可同时支持PC端实现管理功能、微信小程序端实现移动用户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端实现部分功能支持,包括督导监管、巡查监管等管理支撑功能,还包括了随手拍、分类分享圈、微课堂等居民互动的功能模块,使得市民可通过线上互动获得相应的激励积分,兑换垃圾分类相应的奖品,充分调动市民的垃圾分类积极性。
该平台的投入使用,将促使垃圾分类督导工作规范化、线上化管理。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可随时了解和掌握全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并可通过数据的积累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垃圾分类督导员可利用该平台自动生成对应的台账,并可通过“随手拍”等功能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宣贯有规划
党员引领示范推进垃圾分类宣贯
为积极响应宣传《条例》,坪山区积极发动党员干部、辖区市民、学校师生等多个群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宣传与监管工作,为打造全面、系统的监管体系提供支持。
同时,坪山区还将打造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从娃娃入手,强化教育体验。据了解,坪山区将调动学校教师力量和志愿者专业力量,常态化、创新性开展垃圾分类现场教学、互动体验等主题活动;与学校合作,建立起“小手拉大手”家校联动机制,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辖区中、小学校德育教学、幼儿园日常教学中,创新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打造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民生发展格局。
在垃圾分类监管工作方面,坪山区结合城市管理运营改革,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点,针对城中村基层治理,坪山区正推行城市管理运营市场化、专业化改革,积极推进城中村管理物业化。同时,建立督导通报和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垃圾分类行走督导组,对辖区物业小区开展全覆盖检查和每周通报,并加强督导员业务培训和日常检查,对督导员分类成效进行绩效考核。
此外,坪山区还实施了《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办法》,对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住宅区、机关单位实施具体的激励措施。此奖励办法共持续三年,凡是在评选周期中,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包括农批、超市,以及住宅区、家庭、个人等,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如符合《办法》中的规定条件,都可得到适当的奖励。坪山区希望通过这种奖励,来激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从而慢慢形成良好的习惯。
垃圾分类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坪山区将在各街道、社区召开居民座谈会,听取居民在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居民了解、参与、支持垃圾分类。
同时,坪山区还将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管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科技赋能打造全面、系统的监管体系,双管齐下全面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助力建设生态友好、文明洁净的美丽城区。
内容来源:读特、坪山发布、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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